通知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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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清明”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2015-04-02 17:59  

各部门、各单位: 

为使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“清明”假期,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,现将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 

一、放假期间,师生外出活动增多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“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交通事故”的安全教育,以增强师生与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。 

二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落实《澳门新浦新京244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》的工作要求,在放假前,要对所管辖的实验室、机房、办公室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排除,充分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 

、放假期间,贵重仪器设备和易燃、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,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安全巡查,发现异常及时处理。对假期不使用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仓库,应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关好水源,并粘贴封条,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。

四、放假期间,保卫处将严格门禁制度,进入校园、楼宇一律凭工作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敬请广大师生配合。 

特此通知。 

保 卫 处 

2015年4月2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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